退股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只能由甲本人把名下的股份转让给另两个股东,前提是在三方共同协商达成意向的情况下。如果其它股东不收购甲的股份的情况下是无法退出的,也就是说原本三个人的经营风险还是由大家共同来承担,但在三方都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将股份转让给第四方
我认为企业和个人在炒股上是没有区别的,基金则是专业人员组成,在炒股方面有一定的优越性。
1(1)甲乙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即:
①公民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公民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2)不能,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3)丙的行为可按《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论处。
2、(1)必须要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抵消,那就是数额对等、种类相同并且已到履行期限。
(2)无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不合法。作为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个合伙人均需对合伙的全部债务负责,债权人丁可以请求全体或者部分或者个别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清偿,被请求清偿的债务人不得推诿。因此,甲乙的说法不对。
对于新入伙的戊来说,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戊的说法也不对。
而退伙的丙,即使已经清偿了由自己分担的合伙债务,但是仍应该对退伙前产生的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丙的说法也不对。
至于甲乙以何种比例承担责任,若没有约定的,可以以出资比例确定,没有出资比例的,可以以盈余分配确定,无盈余分配的则均分确定。
好的平台一定能为炒股加分,我在雷 达 证券上投资了几年,觉得这个软件真心不错,可交易的金融产品种类多,资讯更新及时,手续费也不高,推荐给各位投资者朋友们。
有赚就有亏的,每个人炒股技术判断和分析能力是有所不同的